网络娱乐性大于实用性
❶ 辩论赛网路的娱乐性大于实用性如何提问 给几个例子
实用性的弊端就是一味的不缓解内心压抑情绪,就会导致人在工作或者学习专上的紧张之类的问题,属所以借助网络上的娱乐性东西来缓解发泄心里啊,只有情绪稳定下来放松了才能带动实用性上的工作学习之类的啊。另外现在人与人的交流冷淡了,所以不能指望人与人来缓解内心,只能借助网路的的娱乐性啊,也许要说网络娱乐的坏处,你可以说只要适当的运用网络娱乐就可以达到劳逸结合啦,现在这社会肯定讲究精神了,刚才不是说了吗?物质生活已经有保障了,所以现在的社会主流就是追求精神上的,网络而定实用性偏物质,娱乐偏精神方面的
❷ 辩论赛: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强。
我也是明天要参加海选哈哈 经验不多、就扯一些吧 【网络的产生初衷也许不是娱乐、但纵观现在包括在场的各位同、你们之间有多少敢说自己在网络上的利用率多于娱乐性?网络网络、字面来看就是一个网联系起来的一群人联络、可能会有片面、但是网络的利用建立在交流中、现在我们问起别人空闲时干什么、一说无聊就会有人说’那你怎么不上网‘你看看,几乎人们潜意识里就把它与娱乐挂了钩、网络是一个工具、人才是控制它的东西、如果人们的意识停留于此、这也就是我所说的论点、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大、我们的具体行动、已经证明了它的娱乐性有多高】 嘛、就这些吧··我也很忐忑 没什么经验
❸ 辩论赛:网络的实用性与娱乐性
正方观点: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大。回顾网络的发展历史就可以证明这一点,网络的建立和发展是因为人们对于高速、远距离传输各种信息而发展起来的。最早是因为美国国防部对于部队指挥系统的需要建立现在这个国际互联网的邹型,后因大学各种学术交流的需要而发展壮大起来。当然我们辩证的应当去看当今网络的发展,网络也存在其附属的娱乐作用一面,就象我们不得不承认,网络的实用性大于娱乐性一样每个事物都是有不同的方面的,但是我们应该分清主次,不要以偏盖全,把处于从属地位的东西当成主要的!因此我方认为是以实用为主娱乐为辅。道理是越辩越明,只用通过此次辩论才能纠正某些人思想中以为互联网主要是娱乐的,这一错误的观点。
正方观点: 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大
至少在国外是这样的,中国需要与世界接轨
国外资本主义社会的高节奏的工作方式决定了他们娱乐时间相对减少,也就决定了网络对于他们来说,实用是大于娱乐的.他们通过网络,来进行业务上的来往,每人配备笔记本电脑也不足为奇.
而在中国,相对轻松的工作环境决定了我们不必紧张地度过每个24小时,也就决定了网络用于娱乐是大于实用,这是必然的.但这不是说娱乐不好,关键是要弄清楚使用网络的主流是什么?
当网络开发的第一天的时候,是伴随着网站诞生了,而不是网络游戏诞生了.也就是说网络的主流并非是娱乐,娱乐只是次要的.网站是用来交流信息的.因此,一个事物必须发挥它的主要功能,才是真正的实用.例如,手机的主要功能是发短信和接电话,如果其它功能再好,好却不能接听电话,你说这样的手机值得用吗?
因此,网络并不仅仅是娱乐产品,它是一个十分完善的事物,仅仅发挥它的娱乐效应,显然是大材小用,因此我们不要片面地看问题.就目前在中国而言,网络还处于原始娱乐的状态,它需要摆脱单一化的束缚,向更加实用的方向发展.
正方:我觉得通过网络可以获得大量的信息,如果能配合一定的信息管理软件和掌握信息管理知识,我相信,将能够从网络中获得非常大的有用信息,从而为工作、生活和学习带来便利。我相信,这方面才是网络的主要特性,至于娱乐,不过是疲劳之后的消闲而已
反方:当代社会,物质已经很是丰富,人们更多追求的是快乐的工作,生活,而网络正是人们娱乐的好地方,人们不在追求疲惫,而是适当的工作,快乐的生活,网络的存在更多的是让人们轻松愉快,所以它的娱乐性是主要的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人类发明电脑至网际网络,都是为了娱乐吗?
我觉得人类发明网际网络都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而不是为了娱乐自己而发明的。网际网络的发明让人类方便多了!它不但可以让我们与外界联络,让我们得到更多知识,让我们更了解外地的风情文化等等。所以娱乐是次要的!
正方:既然分的这么清楚,娱乐性的就是不实用的,实用性包含不了娱乐的,那么撤销其中一性看看吧,撇开娱乐性的网络功能,譬如撤销网络游戏,聊天室,电影论坛,再看看撤销实用性,譬如银行的联网,警方的档案联网,国防部的联网,实用性娱乐性少了哪一个地球都在转,不过人玩的不太转是因为没了网络的实用性还是娱乐性,你用网的程度要是不局限在玩玩的水准应该不难想到
正方:很想打个比方,电是做什么用的?不能以为自己用电来照明、制冷、看电视、打游戏,便认作是用于居民生活的。
网络也是如此。那么多数据流信息流在网络上运转着,远比阁下的游戏积分重要得多。失去网络,我们的生活固然少了很多娱乐,但在当今的社会里,失去网络,可能意味着战争的成败和国事的兴衰。以点击量来衡量比重,这观点竟显得如此的偏颇。我们的概念是,即便您千万次地单击鼠标,远不如核弹发射按钮的轻轻一扣。
另:“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自己能够享受更好、更多的娱乐休闲生活(当然工作狂不懂休闲的人除外)”。这话听着让人寒心,会对不起着世界上的许多许多人。
❹ 辩论会:网络娱乐性比实用性强的提问。急!急!急!!!
四辩
谢谢主持人,谢谢评委,谢谢对方辩友,我是正方四辩,现在我来总结我方陈词.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来临之际,网络的娱乐性和实用性重要性,哪个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呢?我方的观点是:网络的娱乐性强于实用性!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娱乐性的含义:<辞海>中对于娱乐的解释是这样的:一切使人快乐的活动.由此可知,只要是使人快乐的活动,都可以划分到娱乐的范畴内,与此同时,在本场辩论中,我们也必须明确:实用性主要体现在学习工作中,众所周知,当今社会,网络为满足人们的娱乐提供了最佳手段:丰富多彩的信息库,新颖别致的网上博客,悦耳动听的在线音乐,缤纷多彩的网络图片,幽默搞笑的网络短片,风格迥异的网络文学,见仁见智的论坛讨论以及五花八门的网络游戏,都能使人快乐,这些不都体现了网络的娱乐性吗?
第十六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善统计报告上显示,网民上网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休闲娱乐,它的百分比是37.9%,位列第一.事实上,这个数据还没有包含隐藏在其他带有娱乐性活动中的份额.更重要的是,这个数据还有明显的大幅上升的趋势.显而易见,正是网络的娱乐性为更多的普通百姓带来了快乐,网络的娱乐性在我们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除此以外,娱乐性也是互联网发展的支柱,我要向大家通报一组数据,这是《中国证券报》发布的05年度互联网上市公司财报评述.光是在05年四季度,网易的网络游戏收入就达到了4970万美元,占总收入的82%;而在盛大网络,4700万美元的总收入中,有4070万美元来自网络游戏收入.这样一系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数据,难道还不能说明娱乐性对于网站,对于网络的支柱地位吗?
娱乐性针对计算机在青少年的普及率,发展迅速,上网人数迅猛增加,网游大量产生的原因大部分来自娱乐,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娱乐"是"使人快乐"或"快乐的活动".网络技术为满足人们的快乐天性提供了最佳手段,它丰富的信息库,如梦似幻的虚拟空间,以及那些电子商务,都会让人快乐,这都不是娱乐性吗?更不用说各式的游戏和聊天工具了.没有人会一直做一件自己不快乐的事.网络娱乐性强是一种人们对精神的追求.
当代社会,物质已经很丰富,人们更多追求的是快乐的工作和生活,而网络正是人们娱乐的好地方,人们不再追求疲惫,而是适当的工作,快乐的生活,网络的存在更多的是让人们轻松的愉快和生活,所以它的娱乐性是主要的,网络最终是以娱乐为主,实用仅仅是为了娱乐而服务的.如今的网络时代即为信息时代的代言,我们任何方面的信息都可以从网上获得,包括工作和娱乐,而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自己享受更好,更多的娱乐休闲生活.可以用数字调查一下,真正网络点击率高的是实用性的东西还是娱乐的东西.再看看用网络学习的多还是用网络娱乐的多,就包括上子归网的,是抱着学习的目的来的多,还是抱着娱乐消遣的多.娱乐在网络占主导地位.
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科技突飞猛进的时代,网络是这个时代的新生事物,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给人们以新奇感,它的产生和发展,给个人,团体乃至国家的住处活动在行为模式和相互关系上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率的不断提高,随着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时代已经开始影响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文明,网络在不知不觉之间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我们还发现对方出现了很大的矛盾,我们所说的“多”是大趋势,会促进社会的创新发展,对方却说我们以“多”推“强”,完全误解我方观点,对方还时常提起“企业”,“办公室”等场所来突出“多”,如果是论这个“多”用于娱乐性的区域比你们所说的区域要“多得多”,对方想逃避又时常说起自相矛盾。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无论从网络对人们的影响力,网上资源的比例,还是从网民的上网目的来看,网络的娱乐性大于实用性是毋庸置疑的,更是无可争辩的.网络的娱乐性是比较广泛的概念,没有娱乐性的特征,网络是不能吸引人的,娱乐性是网络所有功能的集中和升华。网络的实用性也好,丰富性也好,最终的产物是网络的娱乐性。所以网络的娱乐性大于实用性
❺ 正方辩论!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强。
这种问题本身就没有解答的,辩论的重点会集中在对论题的一个理解上,比如我是专反方,属我说网络的实用性强于娱乐性,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从网络起源来看,他是继电报、电话之后的又一通讯手段,是用以信息传递的,很显然,这是具有相当的实际意义和价值的。其次从网络的发展上来看,包括最常用的搜索、导航,再到日常的购物、交际,平时各种信息的下发以及传递都越来越依赖于网络。以上都是无法被否认的,同时也是网络实用论的最好论点。
那么正方想取胜就不能在这个方面和对方死磕,首先你要承认网络是很有用的,没错,但是网络最被广泛接受还在于他的娱乐性,可以用一系列数字来证明,通过网络游戏、电影等等休闲活动的要占大多数。
最后再强调就是这个论题没有绝对的答案,只要在辩论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网络是实用的,其中最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其中属于娱乐的部分,再加上精彩的语言,就一定能赢了。
ps:现在还有这种包含类的辩题,我不得不说出题的人太没水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