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通讯部是指什么

不应该是国家通讯社吗?
中国国家通讯社,中国最大的新闻采集和发布中心。其前身是“红中社”。1937年1月改名“新华社”。

② 国家通信管理局投诉电话

国家没有通信管理局,主管全国通信业的是国务院直属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电话12300。

工信部主要职责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通讯部官网扩展阅读:

拨打12300申诉须知

申诉条件:

(一)申诉人是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申诉人;(三)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已经向被申诉人投诉且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其未在15日内答复。

申诉内容:申诉内容应包括:申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申诉人名称、地址;申诉要求、理由、事实根据;申诉日期。

申诉方法:为了使所申诉的电信服务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按规定申诉人应就所申诉事项首先向所使用电信业务的提供者进行投诉。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认真受理用户的投诉,并在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15日内答复用户。

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当向被申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

被申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申诉受理机构调解无效的,争议双方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申诉事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 通信兵的中国通信兵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通信兵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在百废待兴之中、日理万机之时,党中央、毛泽东依然十分重视通信兵的建设。1950年5月,根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的命令,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正式成立通信部(简称军委通信部),并任命王诤为部长。1956年 4月13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部,行使兵种领导机构的职权,王诤任通信兵主任,朱明任任通信兵政委。此后,通信兵部隶属关系虽几经变化(1959年3月,国防部决定将解放军通信兵部改称总参谋部通信兵部,仍行使兵种领导机关职权。1961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将总参谋部通信兵部改称解放军通信兵部。1975年3月又改称总参谋部通信部),但将通信兵作为一个兵种,大力加强现代化建设这一点却始终没变。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和发展,人民通信兵在向通信现代化进军途中取得了丰硕成果。
从50年代起,通信兵相继进行了大规模的永备通信线路建设,并建成了以架空明线和较大功率短波双边带电台为主、沟通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通信网。60年代末至70年代,又一举建成了连通27个省、市、自治区的地下电缆通信网,安装了大通路载波设备,大大提高了全军通信网络的容量和稳定性、抗毁性、灵活性及保密性。与此同时,在长途地下电缆网初步建成的基础上,解放军有线电通信开始按战区设置信息交换中心,并在无线电通信中普遍使用了单边带收发信设备,发展了传真通信和数字保密接力通信,相继建成了全军长途电话自动交换网、电报数据自动交换网、数字保密电话自动交换网。同时,还建成了军队卫星通信系统、多路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等等。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加强各军兵种通信部队全面建设的同时,又对地下电缆网进行了完善配套和扩容改造,一批具有80年代先进水平的大通路载波设备、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程控电话交换设备、数字通信、卫星通信、散射通信以及光纤通信等设备相继投入使用,基本形成了以统帅部为中心,固定台站为骨干,固定设施与野战装备相结合,有线电与无线电相结合,多种手段并用的独立的国防通信网。1978年1月,军队指挥自动化建设开始起步。1987年12月,建成了全军军事信息传递与处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进入到整体联网开发应用阶段,应用软件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指挥系统开始向实用发展,不但融指挥、控制、情报、通信、电子对抗为一体,初步实现了作战信息采集、传递、处理的自动化,在边境作战、情报传输、公文传递、应付突发事件、保障军事演习和日常业务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进一步加快发展,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他们正以实际行动,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通信兵而努力!

④ 通信部是干什么工作

通信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有关职责调整

1、将信息化推进、网络信息安全协调等职责划给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调整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

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加强信息通信业准入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

负责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信息通信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拟定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审查;拟订电信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

2、加强和改善工业和通信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工业和通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根据职责分工拟订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大力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着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寓军于民,促进工业由大变强。

二、有关职责分工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标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2、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需由中央层面管理的其他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项目须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3、涉及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平衡,其中需要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并联合下达。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法律法规草案及政策,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

5、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对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6、地方政府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在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以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节能审查。

(4)通讯部官网扩展阅读:

通信管理局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

前身是各省的邮电管理局,1998年3月9日,信息产业部(2008年3月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原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此后几年,各省通信管理局陆续成立,为正司局级建制。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对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通信行业实施政府监督管理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